罗江司法局: “小积分”撬动作风“大转变”
发布时间: 2022-09-16 来源:德阳网 浏览次数: 字体大小: A+ A- 打印

本报讯(记者 肖盛雄 通讯员 廖鹏) “熊建川同志工作时间擅自脱岗去茶楼休闲,被作风办全区通报,受到政务记过处分,扣35分;舒心玥同志积极投身于全区普法工作中,被省委、省政府评为2016-2020年四川省普法先进个人,加5分……”近日,罗江区司法局对全局干部“积分制”考核季度结果进行了通报,“小积分”撬动作风“大转变”。

自深化作风纪律建设活动开展以来,在罗江区纪委监委综合派驻第三纪检监察组的监督指导下,该局针对作风纪律建设方面的短板弱项,研究出台了《德阳市罗江区司法局“积分制”考核办法》,对全局16名干部的工作及作风情况进行量化赋分,全面开展“积分制”考核。《考核办法》通过“共性+个性”科学设置五类考核指标,通过“平时+年终”全面规范程序步骤,通过“奖优+罚劣”强化考核结果运用,将积分结果与评先评优、绩效奖励、提拔使用和惩戒问责等直接挂钩。考核情况每季度进行通报,考核结果在公示栏中进行公示。

“通过‘积分制’考核,打破‘大锅饭’、剔除‘庸懒散’,让‘油腻型’、‘躺平式’干部无处遁形,切实解决了‘干多干少一个样,干好干坏一个样’等不合理现象,全面激发了全体司法行政干警履职尽责、担当作为的‘大动能’。”该局政治部主任张支敏表示,《考核办法》施行以来,该局7人获得加分,8人被扣分,“积分制”考核成了奖优罚劣的“硬杠杠”,撬动了全体干部作风的明显转变,在工作中奋勇争先、在作风上扎实过硬,全局上下“比、学、赶、帮、超”的良好氛围愈来愈浓。

“下一步,我们将不断改进《考核办法》,持续优化考核评价体系,逗硬兑现奖惩,充分发挥‘积分制’考核正向激励作用,引导全体司法行政干警转作风、走在前、做表率,努力在全区拼经济搞建设中展现担当作为。”该局相关负责人表示。



责任编辑:涂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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