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大礼包”来了 扶持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
发布时间: 2024-04-29 来源:德阳网 浏览次数: 字体大小: A+ A- 打印

又是一年毕业季来临,为进一步促进高校毕业生等青年群体高质量充分就业,市人社局整合了系列就业创业扶持政策,包括就业见习补贴、职业技能鉴定补贴到创业补贴、创业吸纳就业奖励以及高校毕业生人事档案接收等多方面,快来看看哪些适合你。

关键词:就业见习补贴

进行了失业登记的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可到就业见习基地参加3—12个月的就业见习,可以享受就业见习生活补贴、见习学员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补助。基地对参加就业见习的见习学员每月按照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给予生活补贴,补贴标准执行截至2024年12月31日。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到基层见习基地参加见习视同基层工作经历,自报到之日算起。

关键词: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

离校2年内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实现灵活就业后缴纳的社会保险费,可按不超过规定的灵活就业人员缴费标准的实际缴费额的40%(残疾、脱贫人口高校毕业生可按不超过70%)给予基本养老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补贴。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

关键词:职业培训补贴

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非毕业年度在校大学生(含技工院校高级工班、预备技师班和特殊教育院校职业教育类学生)、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含技工院校高级工班、预备技师班和特殊教育院校职业教育类毕业生),在人社部门批准或认定的职业培训机构参加就业技能培训,取得职业资格证书(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专项职业能力证书、培训合格证书)的,按规定给予培训机构职业培训补贴。

关键词:职业技能鉴定补贴

对通过初次职业技能鉴定并取得职业资格证书(不含培训合格证)的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和非毕业年度在校大学生,可按规定给予一次性职业技能鉴定补贴,职业技能鉴定补贴标准与鉴定收费标准一致。

关键词:创业补贴

市内高校在校大学生、服务基层项目的大学生、毕业5年内高校毕业生(含国家承认学历的留学回国人员;技工院校高级工班、预备技师班和特殊教育院校职业教育类学生)正在孵化的创业项目或成功创办的实体,可申请一次性1万元的创业补贴。

关键词:创业吸纳就业奖励

市内高校在校大学生或毕业5年内的高校毕业生在德阳市创办企业,新增吸纳2名以上劳动者就业,且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可根据吸纳就业人数享受一次性4000元—10万元的创业吸纳就业奖励。

关键词:创业场租(网络运行物流)补贴

市内高校在校大学生或毕业5年内的高校毕业生在德阳市租赁租用场地创业或通过互联网开办网店的,正常经营期内,可按每年2000元的标准给予创业场租补贴或网络运行物流补贴,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

关键词:创业担保贷款

高校毕业生在德阳市进行个体创业从事微利项目的,可申请额度不超过30万元、期限不超过3年的创业担保贷款,并按现行政策规定享受财政贴息。高校毕业生在德阳市创办小微企业的,当年(申请资格审核前12个月内)新招用符合创业担保贷款申请条件的人员数量达到企业现有职工人数10%(超过100人的企业达到5%),与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的,可按规定申请最高额度不超过400万元、期限不超过2年的创业担保贷款,并按规定享受实际利率50%的财政贴息。

关键词:求职创业补贴

学籍在市内高校及市属中等职业学校(含技工院校)毕业学年内有就业创业意愿的脱贫家庭、城乡低保家庭以及残疾、特困、就读期间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的毕业生,在毕业学年给予一次性1500元的求职创业补贴。同时符合上述两个及以上条件的,不重复享受。

记者 曾征  编辑 谢畅



责任编辑:谢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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