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民生领域案件查办“铁拳”行动暨“春雷”行动第一批典型案例发布
发布时间: 2024-03-19 来源:德阳网 浏览次数: 字体大小: A+ A- 打印

市市场监管局以“护民生”为中心,突出“保安全”“反欺诈”两个主题,聚焦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社会危害性大、社会舆论关注的违法行为,在全市范围内开展2024民生领域案件查办“铁拳”行动暨“春雷”行动,查办了一批民生领域违法案件。

案例一:装修公司非法获取个人信息用于营销

2023年10月,旌阳区市场监管局收到德阳市旌阳区人民检察院的检察建议书,德阳装修行业存在侵犯消费者个人信息,进行骚扰电话营销的情形。

经查,德阳某装饰工程有限公司、四川某建筑装饰有限公司、成都某装饰工程有限公司德阳分公司通过买卖、以信息共享之名相互交换等方式非法获取德阳市范围内小区业主的个人姓名、电话号码、房屋具体位置、房屋面积等信息共计30000余条,用于公司装修业务电话营销活动,以获取装饰装修业务交易机会。上述公司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九条第一款、第三款的规定,构成侵害消费者个人信息保护权的违法行为。2024年1月5日,旌阳区市场监管局依据规定,责令上述三家企业改正违法行为,并分别作出罚款10000元的行政处罚。

案例二:诊所使用劣药,从不具有药品生产、经营资格的企业购进药品

2023年10月17日,中江县市场监管局收到德阳市食品药品安全检验检测中心《检验报告》,中江县仓山镇某诊所使用的合欢皮经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经查,当事人于2022年3月从成都荷花池一个摊位以7.00元/kg的价格购进了2.0kg合欢皮(散装),以10.00元/kg的价格对外销售。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九十八条第一款以及第五十五条的规定,构成使用药品成份的含量不符合国家药品标准的药品和从不具有药品生产、经营资格的企业购进药品的违法行为。2024年1月15日,中江县市场监管局作出没收违法所得20元,罚款35000元的行政处罚。

案例三:牛肉月饼未检出牛肉成分

2023年10月10日,广汉市市场监管局接检测机构《检验报告》,广汉市某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牛肉月饼(标签标注牛肉≥5%)经抽样检验,其结果为未检出牛肉成分。

经查,当事人于2023年9月18日生产牛肉月饼20件,共计120kg,生产成本54.73元/件,总成本1094.6元。当事人将该20件牛肉月饼以70元/件的价格全部售出,销售总金额1400元。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七十一条第一款的规定,构成生产标签标识不符合法律规定的食品的违法行为。2024年2月4日,广汉市市场监管局依据规定,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作出没收违法所得305.4元,罚款15000元的行政处罚。

案例四:用回收油作为原料生产食品

2023年12月15日,什邡市市场监管局收到什邡市人民检察院移送的检查意见书,当事人存在销售用回收油作为原料生产食品的违法行为。

经查,2023年6月至9月20日期间,当事人为节约成本,多次回收顾客食用后的废弃油脂,经熬制后添加到火锅底料中销售给食客食用,截至2023年9月20日案发,共熬制“老油”300斤添加到火锅底料,以30元/锅的价格对食客销售150锅,违法所得4500元。当事人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一)项的规定,构成销售用回收食品作为原料生产食品的违法行为。2024年2月5日,什邡市市场监管局根据规定,责令当事人立即停止违法行为,作出没收作案工具,没收违法所得4500元,罚款50000元和注销《四川食品小经营店(餐饮服务)备案证》的行政处罚。

案例五:卫生院违规收费

2023年10月17日,德阳市市场监管局经开区分局联合经开区社事局、公安分局、审计局、社保局对德阳市旌阳区某卫生院开展专项检查,检查中收到该院提交的自查自纠报告一份,报告中显示其存在违规收费的问题。

经查,当事人在2020年1月到2022年12月期间,部分医疗服务项目价格未按照《德阳市医疗服务项目价格》标准执行,存在串换项目收费、超标准收费、重复收费等行为,违法收取不合理费用合计16330.5元,当事人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十二条的规定。2024年1月11日,德阳市市场监管局经开区分局依据《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责令当事人立即停止违法行为,作出没收无法清退的违法所得3710.29元,罚款10000元的行政处罚。

记者 陈晓霞  编辑 何娟



责任编辑:何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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